1、海南省执行省旅游车调度中心统一调车,无法指定车型,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。
2、凡持有军官证、军残证、老年证、导游证、学生证、记者证等证件的客人均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,门票一
概不退。
3、因客人自身原因放弃的旅游项目费用不退,旅游途中擅自离团,合同终止,费用和责任自负;因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费用增加,客人需另外付费。
4、我社对小孩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;游客须自行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,如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,由自己负责,我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,但不负责赔偿。
5、在旅游行程中,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、财产安全,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,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,我社会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;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,则在事后作出说明。造成无法参加或游览项目,我社会更换同等价格景点或退还游客门票差额,并让游客签字。
6、行程内注明另行付费的景点及项目由客人自由选择参与,不去游玩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(下车后自由 活动,自由活动时间为该景点标注的游览时间)。
7、在保证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,我社有权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。
8、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单为准,回团投诉我社概不受理。
9、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。